Sunday, March 19, 2006

不能否認

我懂的劇壇人物絕對比政壇人物要多;
我知道的新劇作比新聞要多,時地人也要知得更清楚;
我記得的創作班底比數據要多;
我喜歡寫文字;
我喜歡語言,喜歡學,會傻傻地看/讀著包裝紙上書本上那些不明所以的文字;
我喜歡概念、創意;
我想知清楚知道自己在做的是甚麼事情;
我喜歡表達我自己的想法;
我喜歡好好地跟別人合作;
我絕對是個粗心大意的人;
我處理小事是不可能細心的;
我全情投入一件事的時候才會令自己快樂,令事情變好。
我羨慕在海港城演奏的Phoebus Chan;
我覺得我永遠不會了解音樂,也永遠溝通不來,但仍然很想很想跟它一直在一起。
Rebecca說我的講話方式很像文化研究的人。
我真的很喜歡用幻想和譬喻來empathize,又或者稱之為對號入座。
我希望我寫的想的可以超越普通人的理解。


當我邊在挑選眼鏡框,盤算著要配合怎麼樣的工作interview,
我就在想,我會做怎麼樣的工?
其實我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甚麼,
似乎很明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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