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4, 2007

無名起火

到目前為此我仍是搞不清楚
不過一次又一次的令我感到憤怒
由一件事
讓我聯想起許多的以往

不要刻意做一大堆事情討好我,然後在你事敗了的那天告訴我
「對不起,我只不過是想親近你朋友」﹔
不要才剛說過喜歡我之後,讓我聽見女孩乙尷尷尬尬地說你要跟她跟到外國去﹔
不要叫我幫你約某女孩三個人一起吃飯,好讓你跟她可以混熟一下﹔
不要問我你家附近那裏有花賣,然後自傲地說你要買給某個女孩﹔
不要約我看音樂會之後,讓我發現座上都是你的家人,
還附送一個早已跟你全家混熟兼與你曖昧終日的女子珊珊來遲﹔
不要約了我吃飯之後,突如其來附送一個男友,
我熟悉的想見的是你不是一個我沒有興趣的陌生男子(我有興趣你就死!)﹔
不要問我如何可以得到一張日本的演唱會飛,然後說小貓想看某某的演唱會,
要不你就別假手於人,要不就她自己會聯絡我﹔
不要用MSN跟坐在我對面的人說話,要說要約自己直接跟他對話別煩到我!
不要再叫我介紹些靚女給你,我不會出賣朋友的。

如果你要我幫,唔該你預先問下我同唔同意︰
最憎D人借我過橋!


...我會生氣的。

雖然我都唔知自己嬲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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